编者按:接续上一节的内容,麦奎利在这一节中进一步探讨了专门圣职的内在呼召与外在按立。首先,关于专门圣职的内在呼召,麦奎利强调专门圣职是对普遍圣职的补充,而不是与之对立。所有基督徒都分享着普遍圣职,但专门圣职则是一种更为充分的圣职。专门圣职人员不仅履行普遍圣职,还肩负布道和执行圣事的责任。这种圣职的充分性源于上帝的召唤,正如《旧约》和《新约》中的先知和使徒们,他们的圣职是来自上帝的直接召唤,而不是个人的选择。其次,专门圣职的外在按立同样重要,这一过程不仅是教会授予圣职人员权威的仪式,也是对其内在召唤的检验和确认。麦奎利引用加尔文的观点,指出即使像圣保罗这样受到直接召唤的人,也在教会中接受了按立和差遣。这表明,外在按立是确保圣职人员合法性和教会秩序的必要步骤。按手授职自《新约》时代以来一直是接纳专门圣职人员的正规方式,与洗礼接纳普遍圣职相对应。这一过程强调了教会的权威性和圣职的客观性质。圣职人员的职务有效性并不依赖于个人的品质或德行,而是基于教会的认可和上帝的名义行动。通过这种外在形式,教会得以防止主观主义和狂热主义,确保圣灵恩赐的有效传递。
对教会内部独特的专任圣职不同于上帝子民的普遍圣职,也许已经辩护得够多了。我们现在必须力图更清晰地说明,所有基督徒分有的普遍圣职,与教会的一部分据以对整个教会实行监护与领导的专门圣职之间的区别,究竟是什么。
一、专门圣职的内在呼召
我们已经说过,教牧平信徒之间并无判然的鸿沟,这一点必须予以重申。基本圣职是复和的圣职,这是赋予每一个由洗礼而归入基督身体的基督徒的。因此,这个圣职既属于平信徒,也属于教牧。虽然在实际情况下,可能履行它的方式会有不同,有时候是平信徒,有时候是教牧,会更有能力来履行这种圣职。于是,教牧的专门圣职就必须视为对普遍圣职的补充。
这样一来我们就开始考虑圣职中不同程度的充分性了。不能说教牧有圣职而平信徒没有,但可以说教牧的圣职更为充分。除了普遍的圣职之外,他们还有布道与圣事的圣职。即使是这个,平信徒也在一定程度上分有,可是有些行动还是专留给任命的牧职人员的。他被立为布道与圣事的保卫者,而布道与圣事则是基督信仰延续和传播的工具。
上帝子民中那些有充分圣职的人,步向圣职是通过双重途径,即个人体验的途径和用来表达并保护这体验的制度形式的途径,这又向我们显示出迄今已很熟悉的内在和外在的一致。这体验就是上帝的召唤或呼召。在《旧约》里,以赛亚和耶利米等先知就已生动地证明,他们先知的圣职是上帝加诸他们的,主动性在上帝那里。在《新约》及后来的基督教圣职中情况也是这样,正如每一个人从教会的伟大精神领袖们的见证所知道的。
我们可以把这种内心的来自上帝的召唤视为拣选的延伸,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拣选是正常的基督教体验中的关键时刻,不管它会怎样地因人而异,所有被拣选的人都是被选来从事教会的普遍圣职;而既然所有基督徒都是被拣选的(因为主动性在上帝一边),那么所有基督徒都是被召来从事复和的圣职的。
然而对一些人来说,这召唤是要他从事更充分更专门的圣职,我们可以把这样一种神召的体验理解成与一般基督教体验中的拣选是一致的。但是,这召唤本身不足以把任何一个人造成教会的圣职人员。正如一般基督徒体验中的拣选在洗礼中有自己相应的外在形式,同样地,从事专门圣职的召唤也必定在授职中有自己的外在形式。在授职当中,那些已有圣职职位、已被立为教会信仰保卫者的人,检验受任者所领受的召唤,如果满意,则接纳他担任教会职务。
二、专门圣职的外在按立
必须认为这外在形式对于圣职与内在召唤同样重要,否则混乱和教会瓦解的大门就将大开。不这样想,其实就等于否认我们实存的尘世的和历史的性质。又是加尔文对这一点说得很清楚。他敏锐地指出,如果教会史中有什么人可以自称只靠内在召唤而成为有效的圣职人员的话,那个人就是圣保罗,据说他是基督直接召唤和教诲的人。然而事实上,圣保罗不仅受了洗礼,而且和巴拿巴一起,受到教会差遣,他被打发去传教之前,有手按在他头上。加尔文问道:“在圣灵已证实了他们的被选之后,除了教会法规之外,为什么在人们任命圣职人员时,这差遣和按手要保留下来呢?”
自然,我们必须保持一种稳健的平衡。再说一遍,假如教会已经昏聩腐化,圣灵还将在通常的形式与结构之外或者甚至完全在教会之外,进行他的统一的活动。但这种情形只是例外,必然地马上又会回复一定的形式和结构。只要在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人们才应当承担起抛弃既定形式的责任;而且即令在这种情况中,考虑到过去曾削弱过教会的分裂,这些人运用多一点耐性是否就不好,也还是值得讨论的。
不管怎样,按手在受任牧职者身上而授职,自新约时代以来一直是接纳人担任教会专门圣职的正规方式。授职同洗礼相当,而洗礼是接纳人成为教会成员因而也是接纳人担任普遍圣职。我们可以设想,圣灵不会受这些传达工具中任何一个的限制,但它们在地上教会的组织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功用,乐于承认它们的价值和服从它们的规范活动,本身就是圣灵统一行动的一个证据。
教会以上帝名义进行的这些外部的可见的、公开的活动,是我们反对主观主义和狂热主义的保证,也是对圣灵的恩赐的必需的保护。它们赋予圣职以某种客观的性质。它们强调了职务,而不是个人或其人格。个人所做的,不是凭他自身的力量或德行。他是凭教会的权威,以上帝的名义行动。当然,在推荐担任圣职的人被授职以前,判定他们的内在召唤是教会的职责。但是(正如圣奥古斯丁和加尔文等人清楚地认识到的),没有一个人的个人品质能够维持圣职的分量,而且职务的有效性并不随个人而起伏浮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