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这一节中,麦奎利探讨了执事在教会中的角色,并探讨其可能的发展方向。执事是圣职品级中最低的一级,他们通过祈祷与按手被授予了专门圣职,职责主要是协助使徒,特别是在照顾人们的需要和分配救济品方面。然而,圣司提反的事迹表明,执事的职责不仅限于行政性职能,还可能包括传道等属灵事务。在许多教派中,执事被视为通往教牧的一种过渡性职务,或仅赋予其某些世俗的职责。然而,麦奎利认为,执事职位可以被重新定义为具有明确属灵职能的固定职位,不仅辅助神父或牧师,还在使徒圣职中拥有明确的地位和尊严。这种职位的恢复可以帮助缩小教牧人员与平信徒之间的鸿沟,特别是执事职位可以由那些在“世俗”职业中工作的教会成员担任。最后,在讨论执事职位时,麦奎利明确提到了女性担任执事的可能性。麦奎利指出,在基督教的教义中,性别歧视与种族和社会阶级歧视一样,被视为应当废除。因此,从神学角度来看,并无强有力的反对女性担任圣职的理由。然而,由于教会内不同分支的传统与看法不一致,全面接受女性圣职需要更广泛的共识。
既然我们是从全教会普遍的圣职,即复和的圣职开始,进而考虑基督徒可能进一步被召唤去受任的专门圣职,那么,很方便的做法就是,在讨论中保持这同样的上行的顺序,按充分性程度的增加来安排三个传统的圣职品级。这样我们就将从谈论执事开始,然后谈到教牧以及主教。
一、执事的工作
执事品级在圣职品级中显然被定为最低的一级。其原型通常被认为是圣司提反(St. Stephen)及其同伴们的圣职。虽然他们实际上未被称作“执事”,但无论如何,他们是通过祈祷与按手而被授予了专门圣职的。他们的职责是协助使徒,特别是照料人们的需要和分配救济品。
然而,圣司提反似乎也履行了值得注意的传道的圣职,而且他是教会初期的殉道士这个事实本身,也使我们不可以为他和伙伴们履行的“执事”一职仅仅是某种小小的行政性职能。执事的职责在早期教会中是不确定的,也许可以为之定义的唯一方法就是说,执事的工作,就是既在礼拜方面,也在会众的教牧和行政方面,都对神父或主教进行襄助。而另一方面,执事无权单独做这些事情。
二、执事职位的伸缩性
正是伴随着执事在历史上的作用的这种伸缩性,甚至是含糊性,这便有利于在现代情况下更易于恢复这个特定圣职,使之更为有效。现在在圣公会和罗马天主教徒中,执事只是通往教牧的一个阶段。在新教徒中,当使用执事这个词时,是指教会的平信徒职员,而在设有执事的长老会中,他们被专门赋予了“世俗的”职责(例如看管教会建筑物);“属灵的”职能则留给了长老们。
毫无疑问,保持一定的伸缩性是很得当的,可是从现在的混淆中,却可能重新产生一种更确定的执事的作用。这可以是一个永远由靠“世俗”职业谋生(像在某些教会中已经是的那样)的人拥有的职务;但它将有明确的“属灵的”,即教牧和崇拜的职能,辅助但当然不是僭越神父或牧师的职能;而且它在使徒圣职中有明确的地位和尊严,这样适合的候选人就可以由主教授予此职,就像使徒任命最初那“七个人”一样。这样一种执事职位的恢复,与教牧候选人的见习期职务的延续,是颇为协调的。拥有新的尊严和地位的、大大扩大了的执事职位的实际好处,是它有助于消弭教牧和平信徒的鸿沟,因为,正如已经指出的,我们认为执事们是一些日常受雇于“世俗”工作的人。
三、女性圣职
我在上一段中故意使用“人”这个字眼,以免排除女人受任执事的可能性。我们已经看到,在基督教团体中,与废除种族和社会阶级“世俗地”剥夺人的资格一样,性别歧视也同样予以废除。对于女性任命牧职,我看不出在神学上有任何有力的反对意见,而且就基督教圣职可能最初是按犹太教的模式形成而言,甚至教会在女性封职上的传统也许不过是《旧约》态度的延续。
可是如果人们必须等待在作为整体的教会中,在教会的所有大分支中,在这个问题上有一致同意的进展,一个主教区,一个地方教会或者甚至一个教派在这件事情上单方面行动,都将成为一个分裂性的步骤。可以希望,这样一种一致同意有朝一日是可以达到的。到那时,下一个步骤肯定应当是开放接纳适合的女性担任高级圣职的可能性。因为,一方面在教会史上较早和晚近的时期都有“女执事”这个事实,确实使得接纳女性担任执事的实现更加容易了,同时,这个品级与其上面的品级是连续的,原则上不该仅仅由于性别的原因而存在晋升的障碍。
然而必须承认,这个论证的基础是假定了执事与长老和主教等“高级”神品之间的连续性,而且虽然事实上长久以来执事就被视为通向长老的跳板,我们的论述仍然主张承认执事作为固定品级有其自身的内在价值。这与先把执事看作主教副手是一致的,也符合这个事实,即执事与高级神品之间有一种不连续性,因为执事从未被认为分享了属于主教和长老的祭司职。因此在很多人看来,女性任圣职的问题不是对女性开放执事职位,而是提出了性别对行使祭司职是否有关这样一个问题。就我自己而言,我认为性别是无关的,但我再次主张,需要取得很大程度上的一致意见,以作为实践这样根本重大的改变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