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教会论的最后两节,麦奎利深入探讨了教会的使命,尤其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传教的复杂性与挑战。麦奎利首先指出教会是上帝在创造、复和与成全的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阶段,目标是最终实现上帝国。因此,教会注定是一个不断扩展的团体。此外,耶稣基督将传教的使命托付给使徒,并通过他们向世界各地传播福音。然而,随着现代社会对其他信仰的理解和尊重的增加,传统上基于基督教排他性天启和永罚威胁的传教动力有所减弱。这种转变要求教会重新审视其传教任务,并重新定义传教的意义和目的。麦奎利认为,教会必须在尊重非基督徒文化和宗教的前提下进行传教。传教的目的是帮助非基督徒更好地认识到他们信仰中的基督元素,而不是强迫他们接受基督教。传教工作应该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一种基于对话的互动,而不是单方面的灌输。这种传教方式强调基督徒帮助非基督徒认识到他们传统中的基督,同时也让基督教从其他信仰的独特贡献中受益。
使命是教会概念本身所固有的。我们已经看到,教会是从创造经过复和达至成全这一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这个运动的结局是上帝国,一个包容一切的爱与自由的国度,在其中,所有的人类与一切被造物都将得到更新与改造。既然教会以这个王国为其极限与目标而向它迈进,那么教会就是一个扩展中的团体。我们已经强调指出,它是一个开放的团体,正跨过那并非泾渭分明的边界,超越自身而延伸。
一、传教的概念
福音书描绘的耶稣本人,已将教会的使命委托给了使徒。根据圣马可简短的结尾的说法,“耶稣本人通过他们,从东到西,发出了关于永恒救赎的神圣而永不湮灭的宣告”。圣马太和圣路加同样报告说,升天的基督差遣他的门徒,向万民传播福音。《新约》向我们展示了这个传教工作的开端,特别是圣保罗的工作。传说也谈到了其他使徒的传教旅程,而且,不论有些材料的传奇性有多重,基督教在最初几代人中的传布无疑地证实了最初的基督徒们热心的传教活动。在以后的世纪中教会有时较多,有时较少,一直在从事传教,但是很可能总有一些传教活动不断在进行着。我们一定记得,今天在所谓“基督教国家”中看到的每一个历史悠久的教会后面,都有一段传教起源的故事。
然而,承认教会的存在就包含着传教,与前面关于基督教与其他信仰的关系所说的东西,如何能够协调一致呢?读者记得,那时我们主张基督教方面对其他信仰采取更为豁达和开放的态度,主张承认上帝并未将其启示限制在一个渠道之内。这不就取消了传教的动力吗?不止如此,当我们开始讨论末世论,宣称我们相信普救论的真理,这不就进一步削弱了传教的动力吗?不正是这种动力,激励着那些相信若不公开信仰基督,一个人就得遭受永罚的人们去承担起传教的工作吗?
我想我们必须坦率地说,如果我们摒弃基督教信仰中有排他性天启(或者即使是无比优越的天启)这一概念,如果我们也摒弃所有不公开接受基督教信仰(即通过洗礼)的人都注定要遭永罚这一概念,某些促使人们去传教的动机就不再起作用了。然而另一方面,我想有些重要的动机依然存在。教会还有一个传教任务,但是同以前相比,对它的理解在很多方面都会不同。事实上,人人都知道,过去几十年间整个传教概念一直在剧烈地变化着。具体地说,出现了一种对于把基督教跟西方独尊的陈述联系起来的反感,传教方面也有一种对于土著文化的新的尊敬。迄今为止,这是朝着正确方向的一种发展,可是还必须使之更进一步。
二、对非基督徒文化群体的宣教
然而,必须对土著文化和非基督宗教的尊敬更进一步。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呢?这意味着不应当作任何努力来说服非基督徒接受基督教信仰吗?这不是完全推翻过去的态度吗?这不会开放到这么个地步,以至于我们其实会放弃曾被说成同样重要的献身,还会背离耶稣基督对我们是最终确实的这一早先的立场吗?
我不认为这里有矛盾,可是问题既微妙又复杂。基督徒的确承认,基督是确实的上帝启示,是完全肉身化的逻各斯,而这是一个应与其他人分享,向其他人传达的信念。但是如果基督徒还相信,这些其他的人在他们自己的信仰中也得到了同一个逻各斯的启示,那么他就承认了,在某种意义上,基督的形式也藏在那些信仰中。并不是他正在第一次把基督带给非基督徒(好像基督本来不在那儿似的!),但是他满可以认为自己是要提醒非基督徒,使他们更明白地意识到已藏在其信仰中的基督。
在本书前面一个部分曾提出一种宗教分类法,可是那时我们指出,这个分类法不仅是诸信仰的分类法,而且它倾向于每一种信仰中重复自身。换言之,我们可以说,每一种信仰,作为一种分享逻各斯真理的独特形式,都有潜在的可能成长为完整的逻各斯真理。这就是说,基督徒向非基督徒传达基督,应采取帮助他认识他自己传统中的基督,鼓励那种传统成长而进入基督这样一种形式。
然而很显然,这种传达应该是相互作用的或彼此对话式的。因为,即使耶稣基督是圆满的神圣真理,在任何一个给定的时刻,基督徒也并未充分掌握那真理。因此,佛教对生命的尊重,伊斯兰教对种族差别的超越,印度教对非暴力的执着,全都会成为一些方式,非基督宗教的压力用这些方式促使基督徒承认自己的传统中迄今所忽略的因素。因此,当基督教影响了一种非基督宗教或者甚至是一种世俗意识形态时,它自己也会受到一种有益的反作用。
“施勒特”
正如施勒特(H. R. Schlette)所说:“这些宗教思想与文化将自己特有的精神带进基督教,不仅是作为外来的外部附加物,而且是一种绝非绝对和完善的大公性的丰富与扩充。”这位作者并不设想非基督宗教为基督教所取代,而是把它们看作在不确定的时间中,在相互有益的对话中并肩发展。他显然赞成我们所拥护的普救论,完全改变了传统的一套说法,他认为对大多数人类来说,各宗教是“普通的拯救之道”,而基督教是“非常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