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这一小节中,麦奎利谈到了讲道的侍奉。他以巴特的观点展开自己的论述,在巴特的三重道讨论中,可以看到“道”与我们所理解的语言的三重功能密切相关:表达、关涉和传递。基督作为道成肉身,是上帝的完全表达;《圣经》通过记录与见证,使我们能够接触到上帝的自我揭示;而教会的宣讲则是对启示的传递,将古典启示的内容通过人类的语言和概念与当代人共享和解释。当讲道在信仰团体中进行时,麦奎利认为圣灵的统一活动在这里起到了关键作用。这种活动使书面的道与口头的道形成一个整体,通过它们,上帝通过基督之道临在信仰团体中。然而,这种临在不是由人的才能或特质决定的,而是上帝的恩典性行动。最后,麦奎利提到道与信仰团体的关系。虽然《圣经》产生于信仰团体并在其中具有生命力,但它在教会中也具有独立性。《圣经》保持着自由,即便在解释中也是如此,因为它能不断地揭示新的真理,甚至对教会本身发出批判。因此,讲道需要建立在神学的基础上,同时借助教育学、心理学和讲道学等技巧,使其更好地回应不同团体的需求。
作为关于讲道的讨论的一个方便的出发点,我们可以回想一下巴特的教导,即上帝之道以三种形式接近我们:首先是有生命的道,耶稣基督本人,基督教启示的承担者和圆满者;然后是书面的道,《圣经》,它为有生命的道作见证;最后是被宣讲的道,教会的活生生的声音,在传讲之中它也通过解释运用书面的道而为有生命的道作了见证。有生命的道,成肉身的主是先在的,他创生了另外两种道的形式;但是,只有通过书面的道与宣讲的道作中介,我们才能接近基督,即启示出来的道。讨论讲道的时候,必须记住巴特所指出的这三种形式,还必须记住这三种形式构成了一个统一体。
一、道的定义
这跟本书前面谈到道,特别是《圣经》的书面的道及其同基督与教会活生生的传统和教导的关系时所说的完全一致。在此没有必要重复一下已经明白确立的那些论点。可是我们可以回忆一下这一点,即《圣经》本身并不是启示,而是为基督里的启示作见证;而且,正是在作为圣灵团体的教会的活生生的背景中,《圣经》才有生命力,似乎正由于此,在阅读到、宣讲到的《圣经》的人类言语中,上帝之道才得以传达给我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认为《圣经》是“圣灵所默示的”。它是承载圣道的车马,通过它,基督才得以临在。
如果我们再留意一下“道”的含义,那么,作为成了肉身的道的基督,作为书面的道的《圣经》,作为宣示的道的传讲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可以得到更充分的理解。在我们神学的第一部分即哲理部分提出的语言分析中,我们说过言语有三重功能:表达,关涉,传递。这种三重性功能对任何话语或逻辑都适用,我们发现反映在上帝之道的三种形式中的,正是类似的东西。
在讨论基督论时我们知道,正是表达的存在,作为三位一体上帝的第二位格,在耶稣基督的具体存在中完全表达了自己。而《圣经》则关涉到基督,并通过基督关涉到存在;因为《新旧约圣经》正是以存在之自我揭示的历史作为主题,这是在团体中给出的,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些著作正是为这团体而构成一种“记忆”,古典的启示通过它而能为人所接近。最后,在团体中并靠团体进行的宣讲,传递了启示;因为传递意味着分享观念世界,这种传递也意味着解释,因此教会的传道与讲解必然总在力图通过共有的语言和共有的概念向每一时代和国度的人民解释古典的启示。
然而, 一方面,巴特关于道的三种形式的观点很符合我们自己的语言三重功能理论;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忘记,在道与语言两种情形之下,为澄清分析而划分的三个因素却不是可以截然分离的,它们其实构成了一个整体。这个论点也来自我们前面坚持的看法,即脱离了运用语言的具体生动的环境,在这里,脱离了信仰团体的实存论的环境,就不能恰当地理解语言。
二、道在团体之中宣讲
在上帝之道的情况中,我们可以明白,这包容三个因素的整体,应归诸在圣灵团体中起作用的圣灵的统一活动。正是圣灵的这种统一活动,才集合了教会宣讲的口头的道、教会经典的书面的道,以及存在在他当中并通过他而展示自身的肉身的道。这样,道所完成的临在工作,就像所有临在上帝的工作一样,不是人凭本身作用所完成的,而是上帝通过万物在其中存活、活动并获得个体存在的那个统一的存在在有限存在物中的活动,把自己临在出来。
无论何时,只要有一句人类的话语被作为神性的话语而听取,类似于我们在对启示、奇迹和道成肉身的分析中所描述的那种事情就发生了。而且,这里也有同样的二重性,因为实际听到的或公诸世的东西,是在这个世界上的人类的话语。但它又可以“从深处”作为存在的声音来听取,而且我们能够这样来听取,是因为我们已属于存在,存在的恩典活动在我们当中。
可是,如果我们这样毫无保留地肯定,因为上帝让自己临在于道之中,上帝的话就应听作上帝之道,那么,这如何能与前面的说法一致呢?那时我们说过,圣事有一种更为“客观的”结构,因此远远不像讲道那样依赖于传讲者的才能,与之相比,教会的讲道对其圣职人员的个人素质提出了特别重大的要求。
然而,既肯定讲道对圣职人员提出了特别重大的要求,又肯定只是因为上帝自我临在在道之中,讲道才能够使上帝临在,这当中并无矛盾。这只是又一个例子,说明合作属于教会的本质本身,它已经包含在既自由又有限的存在物的创造之中,宣道是教会的任务与责任。赋有这项任务的教会圣职人员必须有最高的素质,接受最严格的训练,这样他们才会尽可能最充分地理解古典启示的内容,理解他们必须对之解释启示的当代人的思想。
另一方面,除非他们的人类言语首先由教会接受为启示的标准记录的《圣经》的话所支配,然后通过圣灵的统一的行动,与《圣经》的话一起,进一步被纳入同它们所证实的有生命的道合而为一的整体之中,否则他们绝不能期望自己的话会成为神圣之道的载体。而且即使那样,若要使道深入人心,同一个统一的存在在讲道之中还要活动于听众的存在之中,这样道才能被承认为上帝之道。因此,只要一有讲道与听道,就有类似启示的事情发生;但那不是原始启示,而是信仰团体据以建立的原始启示的临在。
所以,一方面,讲道要求宣讲者在解释与表现信仰内容所需的神学学科方面作出最大的努力。但这种解释不可能是操纵,因为道有自己的生命,教师或传道者的任务是让它被人知道。语言不是死的东西。它们处于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实存的环境之中,而且不止于此,它们的确还处于存在本身的环境之中。像海德格尔常爱说的,语言是“存在的家园”(das Haus des Seins)。
语言有自己的生命,所以只要人一说话,他说出的东西可能就会比他有意识地想说的要多。对于伟大的诗人和文学家的确如此,他们的话总会连续不断地引起几乎无穷无尽的解释。然而,这些解释还得靠文本和一种健全的诠释学来捍卫和限制。就上帝之道的情形而言,孤立的书面文本被抽掉了生命,只作为“文字”看,就是死的。但是,圣灵在信仰团体中使它活了,因此上帝又通过它说话了,而且临在了自身,正如他在原始启示中所做的那样。
三、团体权威的分配
关于道在团体环境中有自己的生命的这个讨论,再一次提出了权威分配的问题,然而这—次我们是从《圣经》的方面来看这个问题的。的确,《圣经》是由信仰团体所产生,在那团体中才有生命,并由它来解释的。然而,正因为《圣经》以书面形式包含着上帝的道,它也就对于团体保持着一种独立。因为教会从未全部掌握这道,也从未详尽无遗地解释这道。我们必须考虑巴特所称的“未曾解释的《圣经》,是面对一切解释仍然保持自由的自由《圣经》。”这正是《圣经》的力量,这力量可以从《圣经》无穷尽的深处产生新的真理。这些真理可以将信仰团体本身置于审判之下,可以鼓舞它走向自己的新生。
如果信仰团体要成为敏锐的团体,牢牢把握自身信仰的内容,防止错误和迷信,那么宣讲道及其中的训导就是头等重要的。由此可以看到,讲道与教导的任务是与神学的任务紧密相联的。它们与神学共同承担着揭示与传达对信仰的理解这一任务,因此它们必须有神学上的基础。在它们的神学基础上,它们还带进教育学的、心理学的、讲道学的等等技巧,当它们的对象是由于自身的特殊需要要求有不同方法的形形色色的团体时,它们就更具有这个特性了。
道不仅对于团体的理解十分重要,而且对于团体的道德水平也同样重要。基督教信仰像所有高级宗教一样,有其伦理特性,道结合了恩典与审判,所以它是先知的道。因此,坚定地宣扬道,坚定地把它应用于人类行为和人类关系问题,会激起悔罪,激起忏悔与更新的需要,没有这些,信仰团体本身会沉沦于道德上的麻木与自满自足之中。
可是,一方面,我们必须强调道作为交给教会的工具,对于再现原始启示,对于在这启示之光下看清目前的情境所具有的重要性与中心地位;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忘记,启示不仅是一个信息,基督以及教会也不仅是信息的载体。而理解与道德献身也没有穷尽信仰。还有一种整体的宗教深度,它在“相通”和“结合”这类词语中得到了表达。如果说,基督教的专注于讲道的圣职的种种形式,在它们对基督教信仰的表达中,使我们有时深感相当冷漠、抽象和重说教,那是因为讲道缺少了圣事的必要补充,现在我们就来谈谈圣事。